2015年5月19日,国务院发布《中国制造2025》,将“绿色发展”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方针。《中国制造2025》指出,要全面推行绿色制造,到2020年,建成千家绿色示范工厂和百家绿色示范园区,到2025年,制造业绿色发展和主要产品单耗达到世界先进水平,绿色制造体系基本建立。
在《中国制造2025》大方针的指导下,我国在制定“十三五”规划时,也将“绿色”定为了我国的“十三五”的发展理念。2021年2月发布的《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》中明确表示“推进工业绿色升级”、“推行产品绿色设计,建设绿色制造体系”。
“绿色制造体系”是由综合基础、绿色产品、绿色工厂、绿色园区、绿色供应链和绿色评价与服务六部分构成。综合基础是绿色制造实施的基础与保障,产品是绿色制造的成果与输出,工厂是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和最小单元,供应链是绿色制造各环节的链接,园区是绿色制造的综合体,服务与评价是绿色制造的持续改进手段。
截至目前,我国已在国家层面创建绿色工厂3616家、绿色工业园区267家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403家,累计推广绿色产品近3万个,绿色制造体系不断培育壮大。六个部分相辅相成,构建了整个绿色制造体系。其中,绿色产品是绿色工厂的生产结果,绿色工厂是绿色园区的组成部分,绿色供应链是贯穿产品、工厂、园区的重要链条,这四部分内容为绿色制造体系核心建设内容。评价角度而言,绿色工厂是指实现用地集约化、原料无害化、生产洁净化、废物资源化、能源低碳化的工厂。
2018年5月14日,我国绿色工厂领域首项国家标准《绿色工厂评价通则》(GB/T36132-2018)正式发布,该标准于2018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此外,在组织申报绿色工厂时,工信部也发布了《绿色工厂评价要求》,对评价指标框架、评价依据、评价方式、评价指标要求做了具体阐述。